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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07-19 22:21:31  |   瀏覽量:29   |  所屬地區(qū): 河南省   |  郵件訂閱   |  標書代做

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招標編號:JXZB-2024-002)

項目所在地區(qū):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

一、招標條件

本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7.28萬元,招標人為新安縣水利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本項目為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該項目位于新安縣,通過工程、植物措施等,規(guī)劃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0平方公里。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2025 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2025 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面向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執(zhí)行節(jié)約能源、保護環(huán)境、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等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須包含水保等相關水利技術服務或水利規(guī)劃設計內(nèi)容。(響應文件中須附以上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2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且為本公司正式員工,并提供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響應文件中須附以上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3供應商擬派委托代理人為本公司正式員工,并提供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響應文件中須附以上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4根據(jù)《洛陽市財政局關于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洛財購〔2021〕11號"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guī)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響應文件格式)。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成交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成交供應商承諾事項的真實性。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6本次采購實行資格后審,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標資格;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7月17日 08時30分到2024年07月19日 17時30分

獲取方式:地點: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

方式:需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審核完畢后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送。備注:上述材料報名時需攜帶原件,留清晰的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售價:300元。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07月20日 10時00分

遞交方式: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紙質(zhì)文件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4年07月20日 10時00分

開標地點: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

七、其他

項目概況

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捷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7月20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XZB-2024-002

2、項目名稱: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4、預算金額:72800.00元

最高限價:72800.00元

序號 包號 包名稱 包預算(元) 包最高限價(元)

1 1 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 72800.00 72800.00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shù)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5.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2025年新安縣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設計項目,該項目位于新安縣,通過工程、植物措施等,規(guī)劃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0平方公里。

5.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3設計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 30日歷天內(nèi)提交設計成果

5.4采購包劃分:本次采購共1個包

5.5質(zhì)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yè)、地方政府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設計規(guī)范及技術標準,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

5.6采購范圍:本項目工程建設內(nèi)容的工程設計。

6、合同履行期限:同設計周期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8、是否接受進口產(chǎn)品: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面向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執(zhí)行節(jié)約能源、保護環(huán)境、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等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須包含水保等相關水利技術服務或水利規(guī)劃設計內(nèi)容。(響應文件中須附以上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2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且為本公司正式員工,并提供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響應文件中須附以上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3供應商擬派委托代理人須為本公司正式員工,并提供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響應文件中須附以上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4根據(jù)《洛陽市財政局關于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洛財購〔2021〕11號"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guī)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響應文件格式)。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成交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成交供應商承諾事項的真實性。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6本次采購實行資格后審,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標資格。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日上午0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節(jié)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點: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

3、方式:需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審核完畢后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送。

備注:上述材料報名時需攜帶原件,留清晰的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4、售價:3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時間:2024年7月20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五、響應文件開啟

時間:2024年7月20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標公告期限

本次采購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站上發(fā)布。

七、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在參與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期間應及時關注相關網(wǎng)站獲取相關澄清或變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采購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電話

名稱:新安縣水利局

地址:新安縣農(nóng)業(yè)大廈4樓409室

聯(lián)系人:韓女士

電話:15036559107

九、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電話

名稱:捷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369號恒生科技園13號樓2單元

聯(lián)系人:黃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9-60667068

2024年7月16日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新安縣水利局

地 址:新安縣農(nóng)業(yè)大廈4樓409室

聯(lián) 系 人:韓女士

電 話:15036559107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捷信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東段恒生科技園A區(qū)13號樓2單元

聯(lián) 系 人: 黃先生

電 話: 0379-60667068

電子郵件: xincic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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