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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街道空氣自動站標準化建設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10-22 22:45:16  |   瀏覽量:5   |  所屬地區(qū): 江蘇省   |  郵件訂閱   |  標書代做

馬鞍街道空氣自動站標準化建設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招標編號:MA-2024-277)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馬鞍街道空氣自動站標準化建設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招標人為南京市六合區(qū)人民政府馬鞍街道辦事處。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其他。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馬鞍街道空氣自動站標準化建設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馬鞍街道空氣自動站標準化建設工程:

/

本項目不 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10-22 09:00到2024-10-29 17:00

獲取方式:請潛在投標人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企業(yè)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

章)、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獲取招標文件。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11-01 09:30

遞交方式:現(xiàn)場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4-11-01 09:30

開標地點:馬鞍街道辦事處產權交易中心開標室(馬鞍街道辦事處老計生辦二樓)

七、其他

項目名稱:馬鞍街道空氣自動站標準化建設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最高限價:395242.57元

采購需求:馬鞍街道空氣自動站標準化建設,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5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備注:依據(jù)南京市財政局"關于在政府采購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政府采購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不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jiān)督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處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違反信用承諾的法律責任:

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一。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經調查核實后,按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

(2)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政策

(3)政府采購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策

(4)政府采購鼓勵采購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南京市六合區(qū)人民政府馬鞍街道辦事處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區(qū)馬鞍街道人民路54號

聯(lián) 系 人: 林偉

電 話: 025-57598371

電 子 郵 件: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南京名東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區(qū)雄州東路85號理想城2幢1505室

聯(lián) 系 人: 陳工

電 話: 025-58474077

電 子 郵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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